China Criminal Defense Manual - Special Considerations in Juvenile Cases/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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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注意事项
介绍
为未成年人辩护是一项特殊的刑事辩护工作而且未成年人案件是援助律师重要任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个章节将针对未成年当事人辩护中可能出现的特殊问题展开讨论。
谁是当事人—家长或孩子?
为未成年人辩护中最普遍的问题就是当事人和他的家长的利益冲突。比如,年轻人不表示对犯罪后悔但是家长坚强的要求他表示后悔态度。假如这种情况出现,辩护律师代表谁?家长还是未成年人?
这问题的答案是刑事辩护律师代表孩子的利益。辩护律师应该告诉所有家人他是被法庭指定为孩子辩护的律师。假如孩子和家人出现矛盾,律师只是为孩子所服务的。律师也应该告诉家长他们可以聘请自己的律师。因为孩子是当事人,律师任何时候都必须尊重孩子的隐私权。
替未成年当事人解难
为未成年人辩护的律师,也经常帮助当事人及其家人去解决非法律性的难题。这一责任通常与律师的角色相符,并应像其他任何责任一样,在律师所接受的培训 和能力范围内尽力去履行。
律师必须安排在适当的私密场合与当事人提供及时的咨询服务。 律师应确保当事人有能力配合他/她的代理,了解指控信息,并对刑事进行程序有一些基本的把握。未成年当事人必须有充分时间向律师解释案情。律师还必须安排与父母或监护人提供及时和彻底的咨询服务,而且这种咨询应在当事人确定的范围内进行。
会见未成年当事人
和未成年当事人会见可能比会见成年人更难. 以下是一些有助于同未成年人会见的建议
- 花些时间跟当事人建立友好的关系。让当事人知道你关心他的想法和在他身上所发生的事情。
- 让当事人知道案件的进展。 孩子有时候对时间的感觉跟大人不一样,大人觉得很短的时间,对小孩来说可能很长。 因而和孩子间的个人交流将花费你更多时间。
- 用通俗易懂的词汇.。比如 “然后发生了什么?”
- 用具体人名和地点代替代词—比如, “小王做了什么?” 代替 “他做了什么?”
- 用具体名词取代抽象名词—比如 “网吧” 而不是 “某地”.
- 提出的每个问题最好只有一个主题或者告诉当事人回答你提出的每个问题时,只要说出一个主要的意思就可以了。
- 避免使用否定词。
- 避免使用法律术语。 确保用孩子能理解的简单词汇来解释法律术语.
- 仔细倾听可能出现的误解。假如孩子的答案出现了矛盾,不符合逻辑之处,你需要知道问题是出在你问问题的方式上,或你设想他有某方面的知识,而实际他没有,还是孩子只是从字面上理解你的问题。
- 确定你和孩子对词语的理解是一致的. 假如你不敢肯定,让孩子解释一下词语的意思。
- 避免问孩子抽象的概念和 “信不信” 的问题。
- 让当事人用他的语词来描述他的故事。用简单的词汇追问以确定孩子的意思。
- 鼓励孩子讲实话,即使可能损害到同案犯利益。孩子可能对朋友很忠诚,即使不值得他这样做的朋友。他们可能不太愿意讨论同案犯的犯罪角色。心平气和地提醒孩子可能他的同伙朋友不会对他如此忠诚。还可以告诉孩子他必须讲实话,讲实话可以帮助他酌情减刑如缓刑。
- 告诉孩子除了你和审查机关,不要和其他人谈起案件的情况,其他人包括他的家人,可能的证人,他的朋友和同案犯。
调查案情
律师的责任包括立即开展对案情的调查。他也必须调查所有与案件事实相关的责任线索或其他免除责任的社会认可和司法解释。律师应该尽力得到检察机关,执法部门,教育部门和其他政府单位拥有的关于案件的信息。 不管当事人是否有供认或陈述关于案件责任所谓的事实或对犯罪行为负责任的愿望,作为他的律师你仍负有对案件调查的责任。
为未成年人辩护,在调查和发展辩护意见的过程中,你必须注意到犯罪事实和解决案件的方式。孩子通常认为假如他们维持其清白,就能不接受责任和惩罚,而这是不诚实的行为。律师需要向孩子解释清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案件事实必须澄清,证据可靠且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以后法院才能判他有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五条)
在调查青少年案件时需要记住的另一点是,《刑法》规定未满 18 岁的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 17 条)。这意味着,即使是犯下严重罪行的儿童也有权获得较轻或减轻的惩罚(刑法第 17 条)。 因此,在制定案件理论时,辩护律师应向法院展示当事人的全面画像,以便法院履行法律义务,给予儿童较轻或减轻的处罚。
当事人行为能力
为未成年人辩护时,律师必须考虑其当时有没有能力形成犯罪的意图。刑法第十七条指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假如未成年当事人已满十六岁,或是犯有刑法第十七条所列严重罪行之一的十二、十三、十四或十五岁的少年,辩护律师得考虑他是否有能力形成犯罪的意图。确认当事人是否有足够的能力需要心理健康专家的评估。 尽管律师可以以面谈,或从孩子的家人,医生和老师所保存的孩子个人档案中得到孩子智力障碍信息,但是律师还是得到法庭的批准,才能聘请一位出庭证明孩子不具备犯罪行为能力的精神状况鉴定人。(刑诉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即使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孩子能够承担犯罪责任的年龄,辩护律师也应该提出孩子是否有形成犯罪意图的能力。(刑诉法第四十二条)他可能因为智力迟钝,童年时期成长中受到耽搁或认知能力受到损害,即使孩子的年龄足够承担犯罪责任,他的真实智力状况却要比同龄孩子低许多。
准备一个为你的未成年当事人争取减轻处罚的有效计划
为未成年人辩护时,你必须记住年龄十四到十六的孩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17条)没有犯严重罪行的十四到十五的孩子可以避免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法庭可以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刑法第17条)
辩护律师的目的是让孩子得到最轻的处罚和最不受限制的成长环境。比如,孩子在家里比政府收容教养好。因此,在制定减轻处罚计划中,辩护律师要说服法庭,孩子在家里继续上学能成为社会有用的人。
在制定减轻处罚计划中, 辩护律师得考虑孩子的个人需要,个人限制, 家庭能给孩子的支持,孩子是否能从别人那里获得支持,为维持社会安全但不必要限制孩子自由, 或者其他有效率的限制选择。以下是部分可作参考的措施:
- 居住情况—在法庭监督期间,孩子跟谁住在一起? 假如不可能住在家里, 有没有别的远方家人或者家庭朋友愿意暂时领养这个孩子? 假如律师建议把孩子放在另外的家庭里,他应该向法庭证明那位成年人愿意并有能力抚养孩子。
- 改换环境—让孩子离开现在的环境,让他离开对他有负面影响的朋友或者让他避免和被害者见面。有没有住在别的地方亲朋好友愿意还可以暂时领养他? 律师还必须向法庭提供他们愿意并有能力抚养孩子的信息。
- 心理评估或治疗—假如心理问题,吸毒问题或者喝酒问题是构成孩子犯罪的重要因素, 律师可以建议根据心理问题本身和其存在的严重性建议孩子得到这方面的治疗。
- 社区义务服务—让孩子为社会做服务性的工作是一种对社会的补偿。假如孩子没有钱来做补偿,为社会服务可能是最好的补偿方式了。
- 公开承认犯罪行为—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公开承认罪行也可以包括在报纸上登个广告等等.虽然对未成年人一般不公开审理, 辩护律师也可考虑公开承认罪行是否可行。
- 为执法部门服务—辩护律师应该考虑孩子为当地执法机关工作是否对他有利,当地工作人员是否愿意指导这个孩子。
- 公众信息服务—孩子当事人可以教育其他同年人, 公众, 和媒体关于他在犯罪过程中得到的教训.。比如,孩子可以谈到吸毒和跟犯罪集团的危害性。
- 为被害人提出补偿—刑诉法第77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庭可能制定被告者赔偿损失. (刑法第三十七条) 假如可以, 减轻罪行计划应该包括为被害人赔偿. 假如当事人或她的家人没有能力用金钱赔偿, 律师可以建议其它对被害人有意义的补偿方式。
- 有关被害人的特殊考虑—孩子的惩罚也应该考虑到被害人的要求. 比如, 在一些案件, 告诉未成年当事人不要跟被害人接触是恰当的行为。其他可行的方法包括让孩子对被害人道歉或者声明自己的悔改。
- 教育—要求减轻惩罚的计划必须包括孩子继续受到教育的安排。假如孩子有资格获得缓刑,他必须登记在校上学直到服刑开始。
- 工作—假如孩子没有上学,最好他有一份工作.律师应该为法庭提供教育孩子的人员,孩子工作职责,工资和工作时间等信息。
- 支持和推荐信—要求减轻惩罚的计划应包含向法庭提供社会团体对孩子的支持,比如家人,朋友,老板,老师或其他人的支持信。这些信必须跟律师整体的策略是一致的.
获得缓刑,服刑前孩子能继续上学
除了减轻惩罚,律师也可以建议缓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未成年可以在某些情况下得到缓刑:
1. 法律条件:
• 犯罪的判决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犯罪情节较轻;
• 有悔罪表现;
•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 个人条件:
• 被告人不能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刑法第七十四条)
3. 家庭条件:
• 获得缓刑可能的一个重要条件之一是家长有能力教育和管理好这位青少年犯罪者。
4. 社会条件:
•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 须服从考察机关的监督。
结论
为未成年当事人辩护是特殊的刑事辩护工作,需要刑事辩护律师在其中利用特殊的会见方式,特殊的心理咨询和调查技巧。未成年案件为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创造性思维的机会并担任示范角色,成为在他们的生活中唯一的积极友善的成人朋友。这个领域有挑战性,为孩子们辩护确实使刑辩律师受益非浅,因为他们获得的是一次改变孩子命运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