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Criminal Defense Manual - Special Considerations in Juvenile Cases/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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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思考
介绍
为未成年人辩护是一项特殊的刑事辩护工作而且未成年人案件是援助律师重要任务。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如果被告人是未成年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个章节将针对未成年当事人辩护中可能出现的特殊问题展开讨论。
谁是当事人—家长或孩子?
为未成年人辩护中最普遍的问题就是当事人和他的家长的利益冲突。比如,年轻人不表示对犯罪后悔但是家长坚强的要求他表示后悔态度。假如这种情况出现,辩护律师代表谁—家长还是未成年人?
这问题的答案是刑事辩护律师代表孩子的利益。辩护律师应该告诉所有家人他是被法庭指定为孩子辩护的律师。假如孩子和家人出现矛盾,律师只是为孩子所服务的。律师也应该告诉家长他们可以聘请自己的律师。因为孩子是当事人,律师任何时候都必须尊重孩子的隐私权。
替未成年当事人解难
为未成年人辩护的律师,也经常帮助当事人及其家人去解决非法律性的难题。这种责任,总体来说,符合律师的角色,所以律师要尽职尽责。
律师需要尽早跟当事人见面。律师要使当事人知道能够为自己辩护,明白被指控的罪名和对刑事诉讼有基本的了解。未成年当事人必须有充分时间向律师解释案情。律师也必须尽早安排跟家长或监护人会见,进行全面的了解问寻,但会见谈话涉及的范围应该由当事人决定。
和未成年当事人会见
和未成年当事人会见可能比会见成年人更难. 以下是一些有助于同未成年人会见的建议
- 花些时间跟当事人建立友好的关系。让当事人知道你关心他的想法和在他身上所发生的事情。
- 让当事人知道案件的进展。 孩子有时候对时间的感觉跟大人不一样,大人觉得很短的时间,对小孩来说可能很长。 因而和孩子间的个人交流将花费你更多时间。
- 用通俗易懂的词汇.。比如 “然后发生了什么?”
- 用具体人名和地点代替代词—比如, “小王做了什么?” 代替 “他做了什么?”
- 用具体名词取代抽象名词—比如 “网吧” 而不是 “某地”.
- 提出的每个问题最好只有一个主题或者告诉当事人回答你提出的每个问题时,只要说出一个主要的意思就可以了。
- 避免使用否定词。
- 避免使用法律术语。 确保用孩子能理解的简单词汇来解释法律术语.
- 仔细倾听可能出现的误解。假如孩子的答案出现了矛盾,不符合逻辑之处,你需要知道问题是出在你问问题的方式上,或你设想他有某方面的知识,而实际他没有,还是孩子只是从字面上理解你的问题。
- 确定你和孩子对词语的理解是一致的. 假如你不敢肯定,让孩子解释一下词语的意思。
- 避免问孩子抽象的概念和 “信不信” 的问题。
- 让当事人用他的语词来描述他的故事。用简单的词汇追问以确定孩子的意思。
- 鼓励孩子讲实话,即使可能损害到同案犯利益。孩子可能对朋友很忠诚,即使不值得他这样做的朋友。他们可能不太愿意讨论同案犯的犯罪角色。心平气和地提醒孩子可能他的同伙朋友不会对他如此忠诚。还可以告诉孩子他必须讲实话,讲实话可以帮助他酌情减刑如缓刑。
- 告诉孩子除了你和审查机关,不要和其他人谈起案件的情况,其他人包括他的家人,可能的证人,他的朋友和同案犯。
调查案情
律师的责任包括立即开展对案情的调查。他也必须调查所有与案件事实相关的责任线索或其他免除责任的社会认可和司法解释。律师应该尽力得到检察机关,执法部门,教育部门和其他政府单位拥有的关于案件的信息。 不管当事人是否有供认或陈述关于案件责任所谓的事实或对犯罪行为负责任的愿望,作为他的律师你仍负有对案件调查的责任。
为未成年人辩护,在调查和发展辩护意见的过程中,你必须注意到犯罪事实和解决案件的方式。孩子通常认为假如他们维持其清白,就能不接受责任和惩罚,而这是不诚实的行为。律师需要向孩子解释清楚检察官有举证责任,案件事实必须澄清,证据可靠且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以后法院才能判他有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二条) 为未成年辩护时,另外需要注意之处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十七条)因此犯严重罪行的未成年应该获得减轻的惩罚。辩护律师在发表辩护意见时必须全面勾勒出孩子的形象,让法庭按照法律规定给孩子较有利的从轻,减轻处罚。
当事人行为能力
为未成年人辩护时,律师必须考虑孩子当时有没有能力形成犯罪的意图。刑法第十七条指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假如犯严重罪名的孩子是十四岁到十六岁, 辩护律师得考虑他是否有能力形成犯罪的意图。一位心理专家能判断孩子是否有能力形成犯罪的意图。 律师可以从孩子家人,医生和老师所保存的孩子个人档案中得到孩子智力障碍信息。但是律师必须得到法庭的批准,才能聘请一位出庭证明孩子不具备犯罪行为能力的精神状况鉴定人。
即使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孩子能够承担犯罪责任的年龄,辩护律师也应该提出孩子是否有形成犯罪意图的能力。他可能因为智力迟钝,童年时期成长中受到耽搁或认知能力受到损害,即使孩子的年龄足够承担犯罪责任,他的真实智力状况却要比同龄孩子低许多。
准备一个为你的未成年当事人争取减轻处罚的有效计划
为未成年人辩护时,你必须记住年龄十四到十六的孩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17条)没有犯严重罪行的十四到十五的孩子可以避免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法庭可以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刑法第17条)
辩护律师的目的是让孩子得到最轻的处罚和最不受限制的成长环境。比如,孩子在家里比政府收容教养好。因此,在制定减轻处罚计划中,辩护律师要说服法庭,孩子在家里继续上学能成为社会有用的人。
在制定减轻处罚计划中, 辩护律师得考虑孩子的个人需要,个人限制, 家庭能给孩子的支持,孩子是否能从别人那里获得支持,为维持社会安全但不必要限制孩子自由, 或者其他有效率的限制选择。以下是部分可作参考的措施:
- 居住情况—在法庭监督期间,孩子跟谁住在一起? 假如不可能住在家里, 有没有别的远方家人或者家庭朋友愿意暂时领养这个孩子? 假如律师建议把孩子放在另外的家庭里,他应该向法庭证明那位成年人愿意并有能力抚养孩子。
- 改换环境—让孩子离开现在的环境,让他离开对他有负面影响的朋友或者让他避免和被害者见面。有没有住在别的地方亲朋好友愿意还可以暂时领养他? 律师还必须向法庭提供他们愿意并有能力抚养孩子的信息。
- 心理评估或治疗—假如心理问题,吸毒问题或者喝酒问题是构成孩子犯罪的重要因素, 律师可以建议根据心理问题本身和其存在的严重性建议孩子得到这方面的治疗。
- 社区义务服务—让孩子为社会做服务性的工作是一种对社会的补偿。假如孩子没有钱来做补偿,为社会服务可能是最好的补偿方式了。
- 公开承认犯罪行为—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公开承认罪行也可以包括在报纸上登个广告等等.虽然对未成年人一般不公开审理, 辩护律师也可考虑公开承认罪行是否可行。
- 为执法部门服务—辩护律师应该考虑孩子为当地执法机关工作是否对他有利,当地工作人员是否愿意指导这个孩子。
- 公众信息服务—孩子当事人可以教育其他同年人, 公众, 和媒体关于他在犯罪过程中得到的教训.。比如,孩子可以谈到吸毒和跟犯罪集团的危害性。
- 为被害人提出补偿—刑诉法第77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庭可能制定被告者赔偿损失. (刑法第三十七条) 假如可以, 减轻罪行计划应该包括为被害人赔偿. 假如当事人或她的家人没有能力用金钱赔偿, 律师可以建议其它对被害人有意义的补偿方式。
- 有关被害人的特殊考虑—孩子的惩罚也应该考虑到被害人的要求. 比如, 在一些案件, 告诉未成年当事人不要跟被害人接触是恰当的行为。其他可行的方法包括让孩子对被害人道歉或者声明自己的悔改。
- 教育—要求减轻惩罚的计划必须包括孩子继续受到教育的安排。假如孩子有资格获得缓刑,他必须登记在校上学直到服刑开始。
- 工作—假如孩子没有上学,最好他有一份工作.律师应该为法庭提供教育孩子的人员,孩子工作职责,工资和工作时间等信息。
- 支持和推荐信—要求减轻惩罚的计划应包含向法庭提供社会团体对孩子的支持,比如家人,朋友,老板,老师或其他人的支持信。这些信必须跟律师整体的策略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