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zh-hant

From Criminal Defense Wiki
Revision as of 15:01, 23 September 2021 by Jsalome5 (talk | contribs)
Jump to navigationJump to search
Globe3.png English  • 中文(繁體)‎

介紹

法系的種類

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的法系不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主要法系。香港曾是英國的殖民地,英國在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主權移交給中國後,特區繼續沿用普通法系。

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國安法》)第5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適用於有些國安法的案件。[1]

基本法和1997年7月1日後保留原有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中國憲法第31條規定《基本法》以訂立香港特區的憲制框架。大不列顛暨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和中國政府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以保障在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給中國後,香港會繼續沿用原有的法律。

香港在1997年7月1日前的原有法律,除同該法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有些法例經調整以符合《基本法》和反映香港作為中國特別行政區的地位。

法院